去年2月24日,从事电动三轮车带客生意的六旬老汉老蔡,被人杀害在丹阳丹北镇新桥一段江堤旁。第二天,两名嫌凶——时年未满16周岁的男孩小哲与小松投案自首。案件审讯过程中,两人交代的作案原因无不与网吧有着联系:小哲等人偷了假钱在网吧消费被发现,为偿还这笔费用,小哲与小松商议抢劫,继而在寻找目标时盯上了老蔡。在杀害老蔡后,两人抢了15元,还有7根香烟……
偷了假钱去消费 被网吧要求赔偿
去年,来自淮安的小哲与来自云南的小松都不到16周岁。暂住在丹阳,两人辍学无所事事,缺少父母管教的两人,对上网特别是暴力游戏情有独钟。
去年2月,小哲与同伴小袁一起,来到丹阳丹北镇新桥的一个小店里,偷了一些饮料、巧克力及几百元假币。随后,小哲等三人来到某网吧上网至24日凌晨,其间用520元假币充了Q币,并买了些吃的。
几人用假币的事情很快就被发觉。当晚,某网吧的两名工作人员找到在另一网吧上网的小哲等人,要求还钱,并将其中两人带回某网吧。
小哲离开找钱打算“赎人”,并提议抢劫。身边的小松同意了小哲的主意,提议杀死老蔡。方案拿定,两人花了25元,一同购买了水果刀与西瓜刀。
两少年铤而走险 为筹钱抢劫杀人
去年2月25日晚8时许,小哲与小松来到丹阳后巷,以乘车的名义,将驾驶电动三轮车载客的六旬老汉老蔡骗到江堤上,实施抢劫。然而开始并不顺利,小哲所持的西瓜刀被老蔡夺去,小哲随即用小松递交的水果刀,捅刺老蔡右侧脖颈部与腹部,并将老蔡从三轮车上拖至江堤下。
翻找老蔡身上财物时,因为担心对方还没死,小哲又用西瓜刀砍击老蔡口、面部3刀,此后,两人将老蔡尸体抛入江堤下水沟藏匿。做完这些,两人清点发现抢了15元及7根香烟。
就在小哲预谋实施抢劫时,被“扣留”的伙伴将520元还清。
老蔡一夜未归后,其家人四处寻找,后在江堤边找到了老蔡的尸体,随即报警。
抢劫得手的小哲,将事情告诉了朋友小袁与小杰,后在朋友的劝说下,小哲与小松相继投案自首。
主犯被判15年 法院发出司法建议
去年10月29日,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以小哲、小松犯抢劫罪,向法院提起公诉。
公诉机关指控,小哲、小松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并致一人死亡,其行为均触犯刑法,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小哲与小松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,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。两人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罪行,是自首,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。
镇江中院开庭审理后,依法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小哲有期徒刑15年,并处罚金3000元;判处被告人小松有期徒刑9年,并处罚金2000元。判决赔偿老蔡近亲属各项损失近4万元。
判决生效后,就案件折射的深刻教训,镇江中院向丹阳当地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反馈,并发送了司法建议。
法院在建议中指出,部分网吧经营者为追求经济利益,明知故犯,违反法律法规允许未成年人上网消费,甚至有的网吧工作人员在利益受损后处置不当,采取强迫手段直接向未成年人索取上网费用,酿成本案惨剧。
未成年人涉世不深、心智未全,长期沉溺网络不 仅荒废正业,还影响自身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。未成年人易受网上暴力、色情等不良信息影响,为筹得上网资金也可能铤而走险,走上违法犯罪道路。因此,建议 在辖区内开展针对网吧营业场所违规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,以及与公安、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举措。
对此,丹阳市相关职能部门在收到建议后回复表示,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听取了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,并向涉案的两家网吧发送了行政警示函,同时在加大宣传力度、开展法制培训、严查违规网吧等方面加强工作,坚决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。
(来源:新华报业网 编辑:工藤波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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